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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各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为繁荣校园文学、陶冶学生情操服务,为新语文教学改革推波助澜,为推动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探讨和实施,为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生活而成立。
第2条:倡导文人相亲、相敬、相助、以信誉为本的交友信条和合作原则,反对一切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
第二章 会 员
第3条:本社为徐州市青少年文学协会团体社员,相应社员也为其当然的个人社员,享受其权利,履行其义务。
第4条:本校在籍的小学、初中学生,从事语文教学的教师,热心校园文学的有志之 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成为本会会员。
第5条:本社社员分团体社员和个人社员。凡以诗社、文艺社、小记者团等名誉申请加入本社的文学团体均为当然的个人社员,团体社员资格具有延续性,不因指导老师或社长的变更而变更。
第6条:本社发展社员,先由个人向社长提出申请,后填写团体会员登记表和个人会员花名册,颁发团体社员证。发展个人社员不受年龄、年级、届次限制,随时申请,随时审批。所有持证社员,毕业离校后均为社友。
第7条:社员权利和义务:社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在社报优先发表文章的优先权,有参加本会年会和学术活动的优先权;社员有遵守会章、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向社会宣传本会及传报、积极订阅会报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8条:本社设有社长一名。常务副社长一名,副社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主持本社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社长负责制,并两年增补一次。
第9条:本会聘请顾问,名誉顾问若干名,任期时间与各届理事会同。
第四章 经 费
第10条:本社活动经费来自办理社员证证费、稿费及社会各界的捐赠等合法收入,由专人负责。并在每届年会上通报经费收支情况。
第五章 会 报
第11条:本会创办《绿风》作为社报,四开四版,每学期二期。
第六章 纪 律
第12条:本社社员必须自觉接受各级教育部门正确领导。不允许任何团体和个人利用本会名义,从事与本会宗旨相违背的活动。
第13条:本社社员应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不得随意缺席。如确有事,要事先请假。凡六个月以上未参加本会活动,将作自动离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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