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八一实验学校“报告厅拆除” 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浏览:5606 次 发布时间:2023-08-04

经学校研究申请,上级部门审批,现决定对八一实验学校“报告厅拆除”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承包单位,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八一实验学校“报告厅拆除”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校委会、教代会集体议标

      3、工程地点:新沂市八一实验学校

      4、拆除控制价:10000元以内

      二、资质要求:

      凡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关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质量要求:

1.施工方提交施工方案和相关费用报价明细。

2.施工方能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安全拆除的要求。安全责任完全由施工方负责。

3.要求拆除报告厅后,原址地面转运、清理干净平整。

四、投标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项目。

4.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9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八一实验学校总务处

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有意愿报名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书的内容中应当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驻的项目组织人员和在院内施工拟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相关费用报价明细,在规定获取时间内到新沂市八一实验学校总务处报名。地址:新沂市临沭北路252号,审核通过后可获取参与投标。

、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完成工期

六、本公告至2023年8月9日,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总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0516--88926978    13952281515  陆敬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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