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八一实验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新采磋(2024)XZEZ001]
作者: 来源: 浏览:484 次 发布时间:2024-09-29

新沂市八一实验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新采磋(2024XZEZ001]

 

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沂市八一实验学校委托,对2024级新生校服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人

1. 采购人:新沂市八一实验学校

2. 地  址:新沂市钟吾街道臧圩村

3. 联系人:沈新兵

4. 电  话:15852298007

二、采购代理机构

1. 名称: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地址:邳州市解放路78号(大唐街工商银行对面供销干校院内)

3. 采购项目联系人:田露  电话:0516-86888688 

4. 邮箱:xuzhouenze@163.com

三、项目编号:新采磋(2024XZEZ001

四、项目名称:新沂市八一实验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五、预算金额:176000人民币(最高限价)

六、项目需求:

(一)项目支付方式为本校学生自行支付。

(二)校服数量:采购数量630套。夏装:80/件,春秋运动服套装:200/套。学校以自愿订购的原则为学生定做,数量以实际订购量为准。要求中标后15日内完成供货。

(三)校服技术参数要求:

1.校服面料:

夏装上衣:珠地网眼 65%35%聚酯纤维

春秋装上衣:空气层棉毛布  60%40%聚酯纤维

秋装裤子:空气层棉毛布 60%40%聚酯纤维

2. 质量标准:面料质量要求:甲醛含量≤75mg/kgpH值:6.0~8.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感染料符合GB/17592-2011;染色牢度:耐洗≥3-4级、耐汗渍≥3-4级、耐干摩擦≥4级、耐湿摩≥4级;技术标准:达到国家GB/T31888-2015标准;织物:采用混纺纺织制成品(棉纤维含量不低于95%)透气好,不易变形,纹理清晰、舒适;提供国家级产品检测报告附件加盖公章。

3.供货时需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样品

注:投标当天各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夏装、春秋装各一套(件),投标人需自行将每件样品服装叠放整齐整理成套,以投标文件(样品)密封形式单独密封连同报价文件一同提交。未提供样品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③“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相关办法执行。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十、项目报名

1.报名方式:请合格的供应商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报名表》,按照报名表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至我司现场报名或以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现场领购或以邮件形式发送

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采用电汇(以公对公转账的形式,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或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3.   账户信息:

账户名: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邳州支行  

   号:1106026009210206913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1. 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101514:30(北京时间)

2. 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4101514:30(北京时间)

3. 评审时间:2024101514:30(北京时间)

4. 送达、评审地点:邳州市解放路78号(大唐街工商银行对面供销干校院内)(徐州恩泽公司三楼)。

十二、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五、询问和质疑

     1.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马向东 联系电话:0516-86888688
地址:邳州市解放路78号(大唐街工商银行对面供销干校院内)。

 

 

 

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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