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八一实验学校“2018年活动板房建设”
工程招标公告
经学校研究申请,上级部门审批,现决定对“2018年活动板房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承包单位,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2018年活动板房建设;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工程地点:新沂市八一实验学校;
二、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工期。
三、资质要求:
凡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
四、质量要求:
1.施工方能根据实际情况,确保板房建设达到设计和质量要求。
2.产品材质:所用材料都要达到环保要求,有合格检测证明。
施工质量应严格依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相关规范,招标人的使用、功能要求。
五、投标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项目。
4.投标人具备与项目建设标准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必须在徐州本地有能力提供后期服务。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书的内容中应当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驻的项目组织人员和在院内施工拟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六、本公告至2018年7月13日,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总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13815331533 岳彪
新沂市八一实验学校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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